关于变更签证申请方式及时间的通知:自2017年3月6日起所有领区的旅游签证可以由个人自行办理!
此公告由韩国驻北京大使馆、韩国驻上海总领事馆、韩国驻沈阳领事馆发布,适用于北京、上海、沈阳领区的申请人。到目前为止,所有领区的申请人都可以自行办理旅游签证,也可以通过旅行社代理 申请。
一、签证申请方式变更如下:
所有申请赴韩签证(包括旅游签证、医疗观光签证)的中国公民,可由本人直接赴北京大使馆(北京领区的申请人)、上海领事馆(上海领区的申请人)、沈阳领事馆(沈阳领区的申请人)递交签证申请,也可通过使馆指定的代办机构或代理人申请。
二、签证申请及领取时间变更如下:
申请时间:09:00~11:30,14:00~17:00
领取时间:14:00~17:00
三、上述内容自2017年3月3日起实行。
特此通知。
2017年3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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