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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:关于变更韩国个人旅游签证申请条件的通知 (2017年10月10日起施行)

更新:2018/10/25 23:10:54人气:31494评论:5

韩国驻北京大使馆:关于变更个人旅游签证申请条件的通知

北京大使馆仅限以下申请人直接来馆申请赴韩个人旅游签证,即有获发韩国签证记录(1次以上,含1次)并曾访问过韩国的中国公民。

 ※ 1)申请人可通过大使馆指定代办机构(请看103家名单)办理签证。
 ※ 2)办理个人旅游签证所需时间(直接来馆申请时):10天
 ※ 3)申请加急需4天。

施行日期:2017年10月10日(星期二)起

其它申请人:
可通过大使馆指定代办机构办理签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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